经济日报12月17日讯(记者周骁骏 童政)近日,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分配方式,分为首次认定奖励资金和晋级奖励资金,不同星级特色农业示范区有不同的奖励标准。
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方向:资金重点向核心片区建设和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突出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发展休闲农业等新型业态;支持示范区的经营主体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治理方式,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资源保护体系等。
在资金分配方式上,实行以奖代补的分配方式。财政厅根据自治区组织验收评定情况进行分类奖励。首次认定奖励资金方面,对认定为3星、4星和5星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自治区按300万元/个、400万元/个和5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自治区按100万元/个标准进行奖励。对认定为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自治区按30万元/个标准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