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郭诗卉)12月2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这也意味着餐饮企业外卖业务将按照6%的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解决了困扰餐饮企业外卖增值税率的问题。
今年5月1日起,餐饮业营改增正式实施,根据增值税的相关政策,销售食品(外卖)通常适用17%的税率(个别食品适用13%税率),而餐饮服务则适用6%的税率。当时堂食和外卖将分别适用6%和17%的税率猜测成为餐饮圈关于营改增最热门的议论话题之一。多数大力发展外卖业务的餐饮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外卖17%的增值税率并不合理,如果真如此,外卖市场将难免降温。
但事实上,随着餐饮O2O热度不减,很多传统餐饮企业对外卖的看法也已经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的餐饮企业因外卖收入已经超过堂食收入而将外卖作为主要发力的市场。当时,嘉和一品董事长刘晶晶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7%是不合理的”。因为堂食与外卖的价格应当保持一致才有价格竞争力,这样外卖的价格是按照堂食的6%增值税进项组价的,如果未来按照17%计征增值税,不符合同品、同价、同税负的原则。通过外卖、外带、外送的方式给消费者,是堂食业务的延伸,不属于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大量的餐饮企业无法正确区分堂食与外卖的数量与金额。这与纯食品流通企业的组价计税方式不一样。对于一个餐饮门店来讲,堂食与外卖均是低盈利的普惠民生业务,不应承担过高税负,事实上,前期外卖一直按3%简易征收增值税。
有业内分析认为,堂食与外卖的增值税率统一,相比之前的3%,税率有所提高,但是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餐饮企业而言,堂食与外卖的税率统一也降低了餐饮企业的报税难度。另外,外卖缴纳增值税,意味着外卖的税负部分也可以进行抵扣,这对于规范餐饮行业尤其是事故频发的外卖市场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