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
君子与庖厨,可远,不可离。
喜欢读书,喜欢美食。我以为食物之美非但不局于食材贵贱, 甚至不限于其制法的精细程度。这是文学告诉我的道理:文学之美是无论语言是丰赡华美还是质朴天真,无论完成该作的耗时与篇幅的长短的。且两者都是能够融东西、贯古今的,因此,这更令我愈发觉得人对于文字和食物是同样的贪婪与推崇。
由此,我也感到喜爱美食的文人更为真实可爱。他们或者他们笔下的人物因为饮食而离我们不再那么遥远了——既然食得人间烟火,便同为尘世中人,似乎一下子亲切了许多。文人的“吃”有点意思。鲁迅喜欢吃便宜坊中的小食,还喜欢饮酒;胡适邀鲁迅去东兴楼吃酱鸭丁;才子钱锺书给夫人杨绛先生做红茶牛奶、吐司和煎蛋作早点;余华笔下的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徐玉兰用极平实的话“做”出了令人食欲大动的红烧肉和清蒸鱼;汪曾祺讲叙他怎样调查及实践古书中“葵”的吃法(做羹汤确实极合适!)……还有堪称大食册的《红楼梦》。几行字,垂涎三尺。
腻了,饮一缸毕淑敏的“洞茶”。再用锅子盛上皑皑的雪水煮。末了,不要忘记撒上盐巴。
若有余兴小酌几杯,孔乙己的茴香豆,许地山的落花生,都是下酒的好物。
迷恋文学里的美食。文学里的美食在作家构建的背景之下,有独特的风味。这便是为什么——自烹书上载述的美食,总觉得其味与料想中所差甚远。想必是,只有经历了,才有资格品尝得出来其中的真味吧。
于是我懂了文人与美食间的究竟:亘古未变的生活气息,人与食的缱绻深情。
盘飧薄酒的一脉余香中,是庖厨满足了君子;白底黑字的千变万化,因老饕而成就了文学。
(作者:李家琪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