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昨日,北京市人大召开了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北京商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拟将现行老旧小区整治范围和标准做出调整,综合小区水电气热设施等评价。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今后北京市老旧小区的标准将是: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综合整治的小区;1990年以后建成、但住宅楼房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小区;水、电、气、热设施缺乏或不完善的小区;经鉴定部分住宅楼房已成为危房且无责任单位或责任单位无力承担改造的老旧小区;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小区。此前在“十二五”期间,北京将老旧小区统一确定为1990年之间建成的小区。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共完成建筑面积6562万平方米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共涉及小区1678个,楼栋1.37万栋,惠及居民81.9万户,完成预定目标。
而在“十三五”期间,市住建委将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拟将楼本体改造内容分为两类:一是改造内容,包括对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楼栋同时进行抗震节能改造等;二是选择性改造内容,包括增设电梯、屋顶绿化、太阳能应用等。而内部供热方面,市住建委将会同市发改委继续组织开展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力争在2018年之前,对2000年以前建设运行的老旧供热管网完成改造,现行的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补助政策也继续延伸到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