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
对房地产税未来政策走向判断如下:1、尽管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房地产税征收是大势所趋。2、推出房地产税主要定位为形成合理的税收体系,理顺现有的房地产税费结构,形成合理的税收体系。3、受制多种因素影响,房地产税在我国短期内难以全面落地。4、新推出的房地产税将对现行税费体制中的税费项目进行归并和调整。5、可能先在某些城市、省份试行,然后再推广。
宋清辉:
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对投资性需求形成极大的抑制。由于房地产税是对存量房进行征税,因此它落地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房价的上涨,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让房价有所下挫,对投资客形成一定的打击,对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益是其最大的两个意义。
尹中卿:
房地产税有两大功能:第一个就是解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问题。制定房地产税主要是保障居民居住的需求,包括刚性需求,要抑制住房投资性需求,特别是投机性需求。第二个就是健全地方主体税种。为什么很多地方跟房地产捆得那么紧?就是土地财政依靠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可以健全地方主体税种,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来源,解决中央地方财政职权划分不均的问题。
李伟:
要坚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住房回归人民群众普遍得以享用的消费品本质属性。这需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快构建长效机制。一是中央层面要做好包括税收、土地、金融等在内的房地产制度顶层设计,健全对地方政府调控主体责任的督查和奖罚机制。同时,赋予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控权限,提高调控的差异性和精准性。二是把防范和应对房地产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2017年要综合采取金融信贷、土地、财税等手段,合理控制流动性,把握好调控政策的尺度和力度,既要遏制泡沫膨胀,又要防止捅破泡沫,引发风险。三是加快释放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有序推动去库存。针对去库存任务最重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对购买城镇商品房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差异化财税政策。四是加快推动包括房产税、集体土地入市和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