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黎胜斌 实习生 张皓)17日晚,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发布《重庆国土房管局关于主城区商品房交易行为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国土房管局将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捂盘惜售、价格欺诈、零首付等14项,通过摇号的方式从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督查包括捂盘惜售等14项内容: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虚假房源信息,违规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检查期间是否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产权证销售商品房,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的行为;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合同网签后未及时将预售资金首付款或一次性支付的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检查期间是否有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行为;是否有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行为;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将已办理登记备案房屋销售给他人或未经抵押权人、法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查封冻结的商品房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将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商品房出售给他人;
——检查期间实行购房“零首付”,提供“首付贷”等场外配资的行为。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根据《方案》,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检查组在随机检查工作完结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报告等,并公开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