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今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围绕培育市场主体、搭建服务监管平台、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等内容,全面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在培育租赁市场主体方面,《通知》指出,将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鼓励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并成立住房租赁管理联盟。
在建设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方面,《通知》提出,将建立涵盖信息发布、网上签约、行业监管、市场监测的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并提供移动客户端服务。此外,将建立租赁信息发布机制,实现租赁服务监督延伸到社区,实现租赁服务的“互联网+”服务等。
《通知》指出,未来将加大政府租赁住房建设和筹集力度,试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房用于租赁,试点低效用地、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并将积极盘活存量住房用于租赁,对现有住房进行规范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