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刚刚透露,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辛继平(副局级)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日前经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已由市检一分院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
根据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10月,被告人辛继平在担任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擅自决定将上海市浦东新区66套国有商铺以低于市场价人民币2100余万元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中,辛继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他人名义,为其本人低价购买4套商铺,并帮助其特定关系人低价购买1套商铺,侵吞国有资产290余万元;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辛继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0余万元;自2000年起,被告人辛继平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设投资基金、存款等账户,截至2017年7月,上述账户共有存款共计折合人民币60余万元,辛继平至案发未按国家规定如实申报。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