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40亿元住房租赁债获批
7家房企抛473亿元长租公寓融资计划
■本报记者 王丽新
近日,由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时申报的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分别获得上交所预审核通过和无异议函,这意味着绿城集团打开了住房租赁融资渠道。
事实上,类REITs产品和专项公司债等融资渠道的拓宽,正在打通长租公寓的资金掣肘。2017年年末以来,多家房企抛出了以运营和扩张长租公寓为目的的融资计划。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自2017年10月11日国内首单长租公寓资产类REITs产品正式“破冰”后,保利、招商蛇口、旭辉、龙湖、石榴集团和绿城等房企纷纷介入,7家企业总计473亿元的融资计划获批。截至3月19日,部分房企已经完成了部分融资额度的发行工作。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绿城此次申报的40亿元债券中,公募专项债发行规模为15亿元,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A;私募专项债发行规模为25亿元。
对于公募债券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绿城表示,将用于公司北京石景山五里坨、杭州萧山朝阳、杭州富阳银湖等一、二线城市的6个住房租赁项目,涉及租赁住房产权面积14.4万平方米,预计建设1226间租赁住房。
绿城方面表示,2017年以来,绿城通过反周期投资、密集补仓、优化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项目储备。仅2017年第四季度,便先后在北京、上海、杭州、宁波、成都、济南、南通等7座一、二线核心城市接连获得15幅优质地块。上述住房租赁地块便是在此期间取得。
其中,对于地处核心城市核心地段的项目,绿城计划将租赁住房定位于20岁-35岁的年轻白领,并且在产品上严格按照可售商品房的品质标准,加快树立租赁住房的品质标杆。部分市郊自持物业,将充分与绿城颐养等配套产业相结合,考虑规划为与住宅物业相配套的出租型养老公寓。
绿城表示,此次上交所及时推出这一住房租赁专项债,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破解自持难题,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资金保障,也为国家租赁型物业的市场培育与长足发展探索出新路子。
在住房租赁方面,除了此次计划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之外,绿城还与中国银行总行、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多渠道融资工作,为绿城更广泛地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奠定基础。
此外,绿城也立足于住房租赁业务的长续发展,积极构建绿城长租公寓的品牌谱系。而绿城资产集团作为绿城内部的金融服务平台,也将为租赁住房的后续资产证券化、运营保障等保驾护航。
有业内人士称,在国家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的政策导向之下,未来加入发行长租公寓融资产品的企业会越来越多,总体规模会逐渐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