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23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通知》将遏制假结婚假离婚骗购住房等行为,同时对与购房相关的户籍政策作出了解释。规定对以购房为目的频繁离婚、结婚的,各市县要对其购房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涉及假结婚、假离婚骗购住房的,严格执行通知的相关要求,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报送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还明确,海南在校大学生集体户口不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已毕业且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大学生,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口的可以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此外,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户口登记簿为准。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可单独购房。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