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房地产 >> 房产资讯 >> 正文

六部门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化经营试点

http://www.newdu.com 2018/12/27 经济参考报 佚名 参加讨论

  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土地经营权出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

  《指导意见》提出,合理确定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培育一批土地经营权出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公司。

  在土地股份组织运行机制上,《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经营权评估作价机制,作价应考虑土地数量质量、入股期限长短、不同要素比价等因素,参考有关部门发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由公司股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各方协商确定。

  在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上,《指导意见》明确,探索“优先股”,让农民在让渡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同时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探索“先租后股”,让农民先出租土地,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之后再入股。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土地经营权得到量化和股份化改造之后,虽然土地所有权仍然保留在国家或农村集体组织手里,但是土地经营权可以有序转让和灵活行使,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提高土地、劳动力与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农村地区的有效配置。

Tags:六部门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化经营试点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