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南近日对4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向这些企业寄发了风险告诫信,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被约谈的44家企业存在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批发企业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对药品的来源去向不能有效追溯;部分企业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部分企业仓库配备的温湿度监测系统不能有效运转。
今年3月发生“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之后,河南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在全省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药品经营企业。其中,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7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1家,收回药品GSP证书73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3169家,移送司法机关5家。
河南省食药监局表示,河南还将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等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企业承诺、监督检查、约谈告诫、公示公告等信息予以公开,形成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