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就一份中成药命名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各界热议。如何平衡好中医药传统沿革和命名标准?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2月27日表示,规范中成药命名旨在重点整顿夸大、暗示疗效及用语低俗的命名,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健康。
“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一部分。”毕井泉在当天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有些中成药名称存在夸大和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专门研究中药古代方剂命名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起草的。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同时应使命名体现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此外,中成药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毕井泉说,食药监总局将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规范中成药命名的工作。对于命名不规范的情况,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将结合标准提高再注册等工作逐步规范,对确需修改的名称会给予一定的期限逐步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