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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宽带运营商一家独占现象严重 垄断亟待打破

http://www.newdu.com 2016/6/24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崔国强 参加讨论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的冯女士最近为安装宽带烦心,一年1600多元的价格竟比隔壁小区同一家宽带的接入费用贵了900元。由于小区只有这一家宽带运营商,冯女士也没有任何选择余地。

  事实上,冯女士的无奈并非个案。当前,宽带垄断已经成为很多小区的“顽疾”,像北京一样,全国各地都存在宽带运营商“一家独占”小区的现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小区宽带垄断之所以普遍,主要原因在于小区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与宽带运营商签订排他协议。“宽带服务链有‘拦路虎’,一些开发商进行小区建设时不配建弱电管井等通信配套设施,而由某一家运营商出资建设,再通过管井加锁方式禁止其他运营商使用;物业公司具有管理小区基础设施的权力,坐地收‘入场费’抬高价格,运营商即便将光纤安到业主住宅门口,与物业谈不拢价格仍无法进入小区。因此规范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消除垄断的重点。”电信行业独立分析师付亮对《经济日报》说。

  为了有效治理宽带小区垄断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经信委、通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的通知》,对小区宽带接入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

  业内人士认为,严禁小区签署排他协议、强制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将有助于缓解小区宽带垄断的局面。不过,付亮认为,有了《通知》的明确规范,还应严格监管,谨防政策落实不到位。

  “比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曝光,那么曝光平台如何选择,怎样保证效果,‘情节严重’具体指什么,罚款数额多少,都应进一步细化。”付亮表示,如果小区只有一家宽带企业,物业公司的回购和租金价格也应细化。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梅夏英认为,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业主委员会目前就物业费用、小区宽带等基础设施管理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破除小区宽带垄断还应增强委员会成员的维权意识。“此外,各级政府应当疏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防止工商部门、消协执法不及时不充分。消费者可以到工商部门、消协举报,还可以打工信部电信投诉电话12300进行投诉,建议业主购房前对宽带服务问清楚,预防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梅夏英说。(经济日报记者 崔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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