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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端到端话音业务应持证合法经营

http://www.newdu.com 2016/6/25 北京青年报 任笑元 参加讨论

  本报讯(记者 任笑元)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工信部将叫停非运营商资质的所有个人免费通话服务。对此,工信部昨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表示,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应持有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持有相关许可开展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据悉,按照《电信条例》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通话服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基于通信网(固定网和移动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二是由通信网和互联网共同提供的IP电话业务,三是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

  工信部指出,前两者属于基础电信业务,应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应持有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持有相关许可开展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Tags:互联网端到端话音业务应持证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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