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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协会: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http://www.newdu.com 2017/11/2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 陈果静)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近期通过互联网为个人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机构快速增加,其中有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且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额利息及费用(以下简称“息费”)等问题,这种行为的蔓延容易在局部地区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互联网金融协会强调,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服务和产品。相关机构应遵守国家法规,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以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互联网金融协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服务和产品合同条款,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造成征信污点和经济损失;对于显失公平的借贷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当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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