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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试点启动 联想控股尝头啖汤

http://www.newdu.com 2018/4/21 证券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

  ■本报记者 左永刚

  4月20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正式推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试点企业相关股东先期可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关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开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H股“全流通”试点是证监会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已于2017年12月29日对外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现正式推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与香港有关方面保持密切沟通,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推进H股“全流通”试点。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是从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企业中选取“全流通”试点企业,相关条件包括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所属行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公司治理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根据此前的相关安排,企业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将履行基本流程,包括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依法取得相关股东授权。境内律师应当对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完备出具法律意见;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试点企业应事先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复;证监会按照现有境外上市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核等七项基本流程。

Tags:H股“全流通”试点启动,联想控股尝头啖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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