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
同时,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
《意见》指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华金证券分析师王冯表示,我国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2016年已经达到109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2016-2026年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年复合增长率将维持在33.6%的水平,并于2026年达到将近2000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