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16年9月16日在美国纽约一家苹果专卖店拍摄的iPhone 7 Plus广告。(新华社记者李木子摄)
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马丹)美国最高法院11日开庭审理苹果公司与韩国三星电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将裁定三星是否应把侵权产品的全部销售利润用于赔偿。
两家企业的专利纠纷诉讼已持续了5年多。2011年4月,苹果对三星提起诉讼,称三星抄袭了苹果iPhone和iPad的技术、用户界面和风格。2012年,美国一家地方法院裁定三星数款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侵犯苹果3项实用专利和3项设计专利,应向苹果赔偿10.5亿美元。2013年,另一家法院裁定三星的赔偿金额重新计算为9.3亿美元。去年12月,三星已向苹果支付5.48亿美元的赔偿金。
三星侵犯苹果的设计专利涉及手机的外观,如圆角长方形机身、用户界面上的应用图标等。三星认为,用其侵权产品的全部销售利润来支付其中3.99亿美元设计专利侵权赔偿金不公平,并就此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希望苹果归还这部分赔偿金。
两家公司在庭审中各执己见。三星称,手机是包含多个部件、多种技术的复杂产品,设计专利持有者不能因为某项专利侵权而要求获得整个产品的全部利润。苹果方面则表示,苹果手机的成功与其独特的外观有直接关系,三星故意抄袭苹果的创新设计并因此大幅提升产品销量,苹果有理由索要侵权产品的全部利润。
美国最高法院预计将于明年6月作出判决。
这是美国最高法院时隔100多年后再次审理设计专利侵权案。上一个案件是地毯图案的设计专利侵权案,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侵权方仅需支付象征性的赔偿金。此后,美国国会修改了联邦专利法,给予设计专利更多权重,并允许以侵权产品的全部利润来赔偿设计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