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有17个省区市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整合后各地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按“就宽不就窄”原则,普遍向城镇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保障范围显著扩大;报销比例按“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山东省临沂市农村居民张大妈,因为患有慢性胃病,经常需要从县里转诊到临沂市进行治疗,不但手续复杂,而且转诊后报销比例也会随之降低。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后,张大妈今后从县里到市里看病,不但可以直接报销,而且报销过程、报销比例和城里居民均毫无差别。
“过去需要开转诊单、填表,手续复杂。现在只要拿着诊断证明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报销手续了。”张大妈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河北、上海、北京、浙江等17个省区市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不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负担,而且不利于社会公平和人员流动。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记者梳理发现,多地已按照要求出台具体方案,明确了医保制度整合时间表、路线图。加上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全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目前实现城乡医保统一管理的省级单位已经达到17个。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最明显的感受就是报销范围的变化。从全国平均来看,整合后各地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按照“就宽不就窄”的原则,普遍向城镇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保障范围显著扩大。
据统计,2015年底,全国至少有12个省份统一执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比如,内蒙古的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988种增加到2600多种,增幅达到三成以上;河北省新农合药品目录有1000种左右,城镇居民约2400种,整合后统一的药品目录达到2900种。
报销比例上,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各地将逐步统一城乡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提高,农村居民待遇明显提高。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医保统筹层次和范围的提高,也为农民带来更多的就医选择。”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
城乡医保制度该由谁来管理?从地方的选择来看,截至目前,在统一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方面,全国32个省区市中,17个省份明确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9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不含4个直辖市和兵团)中,176个已统一管理体制的有174个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108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2015年底,已实现制度整合地区共涉及参保人数3.17亿人,其中人社部门管理占91.5%。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面临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多种风险,如果专门把医疗的险种分割出去,由另外一个部门来管理,就会带来制度的碎片化,从而影响社会保险统筹的整体推进。将医保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统一管理,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目标要求。”褚福灵认为。
与养老保险基金类似,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的同时,医保基金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如何筹资、如何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来实现。根据今年5月公布的新标准,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这与国务院此前在整合意见中提出的“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的要求相吻合。
“根据大数定律,把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在一起,扩大了参保人群,医保基金的风险池会扩大,提高了风险分散水平,提高了综合保障能力,也为提高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创造了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认为。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能够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降低基金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在总体上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褚福灵表示,随着物价、收入的增长,医疗费用也会持续增长,本着社会保险的收支平衡原则,一方面,要多渠道筹资,建立与居民收入挂钩、按比例缴费、与医疗费用增长相匹配的筹资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监控和考核,科学分配医疗基金,避免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