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末,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72%以上
《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①
【阅读提示】
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强则全省强。
“十三五”时期是河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攻坚突破期。省委、省政府要求,化解过剩产能需要民营经济担重任,实现转型升级需要民营经济挑大梁,实施创新驱动需要民营经济当主力。
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未来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如何把握好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怎样设定?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省工信厅相关专家,逐一进行解读。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规划提出,河北省发展民营经济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壮大市场主体,着力提高创新能力,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坚持创新驱动、改革开放、区域协同、绿色引领和公平竞争,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坚持创新驱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全面推进产业、技术、产品、管理、组织结构和业态模式创新,强化科技与企业需求对接,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新动能。
坚持改革开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
坚持区域协同。牢固树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观念,打造民营经济体制机制新优势,超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稳步实施,调整产业定位,转化京津创新资源,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
坚持绿色引领。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民营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为抓手,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促进资源节约与永续利用。
坚持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确保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到“十三五”末,民营经济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达75%以上
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省民营经济力争实现四个稳步提高、三个成倍增长、三个显著增强。
四个稳步提高,即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高,达到72%以上;市场主体数量稳步提高,万人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达到75%以上,纳税亿元以上企业数量达到200家以上;吸纳就业人员数量稳步提高,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0%左右。
三个成倍增长,即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成倍增长,达到3.5万亿元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成倍增长,达到8万家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大企业集团成倍增长,达到450家以上。
三个显著增强,即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知名品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数量达到6万件,民营企业拥有河北省名牌产品占比达到85%以上;转型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占比达到60%以上;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园区、大型企业深入推进循环化改造,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