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海绵城市对于系统解决城市发展中的水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在日前举办的第五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海绵城市专项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我国海绵城市建设展开了深入探讨。
深圳是国内较早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城市之一,早在2009年就决定全面加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管理工作。2016年,深圳正式入选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今年深圳将新增海绵城市建设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全年既有设施海绵化改造项目达到150项。
“近年来,我国城市内涝问题日益严重。究其原因,在于现代大城市不断扩展发展空间,占用了湿地、压缩了河床,城市的综合径流系数增加,雨水失去了蓄积储存的空间。”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杰指出,建设海绵城市就要建设城市生态走廊,恢复城市雨水循环通路。要遵循地球上水循环的规律,节制社会水循环流量,推进城市水资源流、物质流和能源流的健康循环,建立大雨不涝,无雨不旱,水生态健康,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城乡水环境,这是海绵城市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的基本方略。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军介绍,论坛所在地正是深圳市国际低碳城核心启动区,也是深圳市24个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之一。自2012年项目启动以来,便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理念指引下,综合运用绿色屋顶、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等多种海绵技术进行改造,同时,积极探索新型雨水口、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应用。在丁山河低碳城段综合整治中,则融入了海绵城市“系统治理”的理念,恢复了天然河道的“弹性海绵”空间。
杨军指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健康发展,还需要发挥机制保障对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的支撑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障制度,推动全区各部门的联动和协作,确立共同目标,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副院长谢映霞建议,海绵城市建设归根结底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因此,不论是原始生态系统保护还是城市开发建设,都要贯彻这个理念,要有系统思维,并以问题及目标为导向,加强对已造成影响地区的生态恢复和修复,并对未来城市建设规划进行管控,使其对自然的干扰达到最小。(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阳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