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国税局30日召开的全年工作会议中获知,2017年,江苏国税部门办理各项税收优惠超过5700亿元。
其中,江苏国税为超过9万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超过2300亿元,同比增长24.87%,出口退(免)税总规模位列全国第二,创历史新高;办理各类税收减免3400亿元,包括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优惠政策588亿元,办理改善民生相关优惠319亿元,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141亿元。
在减税新政方面,自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后,江苏新增1.27万户小微企业受惠,增加优惠金额超过7.41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后,近7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中受惠,增加加计扣除金额约45亿元;增值税简并税率全省纳税人合计减税近5亿元。
在营改增改革方面,江苏省营改增纳税人已由11万户增加到145万户,累计实现整体减税超过1900亿元。特别是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全省四大行业整体减税超过1000亿元,减税面达99%。在建筑之乡南通,这一年半时间为南通建筑企业带来了3000多亿元的销售和8亿元的减税,累计开具专用发票1800多亿元,形成可抵扣税金170余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