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服务贸易多项政策红利即将在近期落地。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已启动专家组评估,两年来试点效果已经显现。下一步将就试点的延期和深化作出部署,其中一项重要探索就是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制度安排形成共振叠加效应,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相关试点政策向全国复制推广。
2016年2月,国务院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即将满两周年之际,第三方专家组已经开始对上述试点地区进行评估摸底。目前来看,15个试点地区各项试点任务推进积极,试点成效已经显现,总体来看取得了预期成效。
例如,山东省在省内复制推广威海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加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信息、金融、中医药、体育休闲等服务贸易发展。2017年1至10月,山东省服务进出口完成2702.1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出口1306.3亿元,增长13.7%;进口1395.9亿元,增长15.6%。服务进出口占外贸(货物与服务进出口之和)比重为15.6%。
此外,海南省以打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旅游、教育、医疗健康、运输、文化体育娱乐、保险、服务外包、中医药等八个重点领域出台实施60余项政策措施,成效逐渐显现。2016年和2017年前11个月,境外游客快速增长,分别增长23%、53.6%。
2016年和2017年前10个月,服务贸易分别增长19.3%、15.9%。
据悉,下一步,围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一方面做好总结评估,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经验,另一方面,将会探索进一步深化试点和延期试点的安排。“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预计会有一些举措,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试点推广、以及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制度安排,会跟发展试点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共振效应,这将会是一个亮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从15个试点地区的政策来看,主要包括服务业扩大双向开放、建设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税收优惠、创新金融服务等多项政策。具体而言,包括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等。此外,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
日前,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已经正式启动,这也是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首支引导基金。据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商务部、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中央财政引导社会资金出资设立的。基金总规模300亿元,目前已完成首期资金认缴工作。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情况来看,成效还是比较显著的,已经取得预期成效。通过试点初步建立起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框架体系,使得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企业主体、统计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服务贸易也是构建现代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的、现代的服务产业,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是我国贸易强国建设中的关键内容,“在我们研究的贸易强国指标体系中,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相关的指标上。”李俊说。
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虽然增速比较快,但总体滞后于货物贸易,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短板”。具体体现在,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的比重仍然较低;此外,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结构也存在扭曲:逆差长期存在。从出口来看,旅行(旅游和留学等)出口占比约一半,其他行业潜力仍有待开发。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靠制造业,还包括服务业。制造业、流通业等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的升级以及消费的升级,都离不开服务贸易,外贸竞争力提升更多取决于服务业的竞争力。在他看来,要全力摆脱服务贸易的逆差,努力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