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国内经济 >> 要闻 >> 正文

上海企业买商品住房:须同时满足设立满5年等三条件

http://www.newdu.com 2018/7/4 中国新闻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

  自7月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上海市住建、房管部门将会同规土、税务、工商、人社、司法、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强化交易登记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实施。

Tags:上海企业买商品住房:须同时满足设立满5年等三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