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是资源型缺水城市,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在引江通水前,天津城市生产生活主要靠引滦调水解决,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要靠天吃饭,地表水利用率接近70%,远远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天津出台多项举措,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近日,天津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全市16个区109处水域纳入湖长制管理,重点实施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湿地核心区等。预计到2020年,全市湖泊水体水质将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将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而刚刚于2月1日实施的新《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应当暂停新增取用水审批;在地下水超采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还将纳入河长制考核。
从2018年开始,天津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一年来,已征收水资源税超4亿元,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税的开征使天津企业一改以往较为粗放的用水模式,纷纷采取措施改造升级设备系统,大力践行节约用水。据统计,天津市整体取水量同比下降0.7%,节水约329万立方米,地下水取水量较改革前下降2%,其中工业企业取水量下降34%。
同时,天津市加强城镇污水厂建设和管理,专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及行业专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地毯式清查,查找问题300余项,目前已完成整改超70%;制定中心城区5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运行保障方案,开展全市污水处理厂中控设备运行及污泥处置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天津市处理城镇污水11亿吨,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3.5%,平均运行负荷率接近90%,12座污泥处置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以上。(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武自然 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