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动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市场监管部门日前举行联席会议,共同商定2019年9个方面的重点合作事项。
9个方面的重点合作事项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准入一体化建设;推动信息互通,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数据共享;推动多维共治,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建立执法信息联络员制度;推动质量提升,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加强质量监管,建立产品质量共治机制;推动标准统一,促进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加强舆情处置与应急管理,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长三角地区将推进线上“一网通办”。通过区域通办网上统一办事入口,实现跨区域身份认证。构建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通道,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发放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等功能,推行全程无纸化登记,构建从申请、审批到拿证全程无纸化登记服务系统,力争做到办理执照“零见面”。
为了落实对外开放政策,支持科创中心建设,在长三角地区将推广实施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改革。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省一市相关数据规范要求,结合长三角地区各地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数据业务的需求,将整合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领域信息资源,推动信息互通,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数据共享。
在信息互通方面,三省一市将制定长三角市场主体数据合作共建共享方案,出台统一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接口标准,确定数据需求清单,统一采集、归集数据,制定安全策略和安全措施,明确管理权限,建立以“覆盖全区、全面汇聚”的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市场主体相关资质类信息全贯通、全共享,率先实现首批试点30个企业事项服务在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到2019年底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开展深度应用。逐步完善以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为核心、其他市场监管业务为分支的数据中心,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全覆盖。
此外,三省一市还将建立一批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模型。建立跨区域市场主体发展形势、市场主体活跃度、企业年龄结构、跨区域投资与迁移数据等一批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模型,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推进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化,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调研,制订出台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提升平台治理的有效性。推进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浙江金华、浙江宁波、上海长宁、江苏宿迁四家国家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示范和引领作用,总结、交流、展示各示范区创建成果。(经济日报 记者沈则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