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涛表示,维护整体金融稳定不是保护业内每一个机构都不失败、都不出任何风险。对于经营出现风险、失败的金融机构,要建立有序的处置和退出框架,允许金融机构有序破产。监管层人士在公开场合如此明确的表态,引发市场的广泛关注。
此前,提及金融市场化改革,市场焦点往往集中在如何降低市场的准入门槛、打破现有金融机构对市场的垄断上,而将焦点落在已经经营失败或者濒临“不行了”的金融机构如何退出市场、市场如何真正出清的则相对较少。换句话说,在金融市场化进程中,如何“进来”的关注度要高于如何“退出”的关注度。而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给“不行了”的金融机构打开退出之门,则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题中之义。特别是,当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滑、资产质量恶化,甚至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因为经营不善已经被迫关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监管层主动谈及“退出”这一话题颇具深意,也更具有现实意义。
在金融供给体系不够多元、金融供给资源不够丰富的情况下,金融改革首先攻坚的一定是如何让更多的机构进入这个市场中平等地参与竞争。在第一批5家民营银行成立一年之后,今年以来,已有重庆富民银行和四川希望银行两家民营银行获批筹建。最近,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态称,目前有12家拟设立民营银行进入论证阶段。不仅民营银行的设立日趋常态化,各类普惠金融范畴的中小金融机构也加速入场。伴随着金融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当更多的主体尤其是更多的民营资本作为股东的主体进入到这个市场中,如何建立有序的处置和退出框架就成为改革中绕不过去的重要一环,甚至成为改革是否真正达到市场化的重要标志。
实际上,只有允许“不行了”的金融机构破产,才能够真正做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入”和“退出”本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成。允许更多的机构进入到这个市场,实际蕴含着不再过度依靠最初的行政手段来“选优”,而是让市场这只看不见手来发挥作用、实现优胜劣汰的含义。如此一来,“劣”机构的淘汰就会必然存在。这与资本市场的注册制和退市机制之间的关系有异曲同工之妙。试想,若只有更多的“进”、但没有“出”,意味着市场上金融供给虽然增加了,但必然有一部分是无效的,这种无效供给的增加不仅不会发挥金融本身对多层次实体经济的供血作用,反而会挤占更多资源,并导致更大的金融风险。尤其若市场参与者存在“再差也不会倒闭”或“到最后政府一定出手救”的想法,那么所谓的市场机制的纪律约束实际就是形同虚设。
当然,这种退出并非无序的违约,而是有序的退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质也是存款机构,涉及诸多普通人的利益,若破产或重组等事宜处理不好,则将引发诸多连锁反应,甚至产生系统性的风险。因此,正如张涛在发言中所提及的,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设计,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征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市场处置与退出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