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证券日报》报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日前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及其他有关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据此前的证监会消息,欣泰电气退市的主要原因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期间财务数据做假,存在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那对欣泰电气而言,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指控呢?
依此看,与之相对应的有欺诈发行股票罪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据《刑法》第160条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构成此罪者,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据《刑法》第161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果构成此罪,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当然,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的序幕刚刚拉开,侦查期限可长达半年以上,待侦查终结时才会确定涉案的具体罪名及具体的涉案主体范围。看来,欣泰电气在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后,还将经历冗长的刑事调查程序。许昔龙(著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