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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约车需考试 不能“以考替管”

http://www.newdu.com 2016/9/13 光明网 龙敏飞 参加讨论

  9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为出租车网约车新政的配套政策。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从10月1日起,驾驶员从事网约车服务需要参加全国和地方两级考试。规定也设置了考试的门槛,参加考试人员需“无五”,必须有无暴力犯罪记录。考试合格后,需注册才能上岗,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9月10日《北京青年报》)

  网约车从“非法”到“合法”,从“有争议”到厘清关系,的确用了很长一段时间,而网约车也在这样的蛮荒状态下成长了一段时间,其中的确存在不少的问题。这般情况下,呼吁规范网约车运营的声音,可谓此起彼伏。

  近日,在网约车明确合法地位之后,又迎来新的制度回应:开网约车需进行考试,而且准入门槛很高,必须是“无五”人员,无暴力犯罪记录等。规定还明确,如果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有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样细致的规定、详细的准入门槛以及从乘客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的思路,都值得点赞。毕竟,网约车合法之后,还牵涉到一个行车安全的问题,若是没有最起码的准入门槛以及相关的资格审核,谁能确保网约车的行车安全呢?谁能保证开网约车的人不会给乘客带来安全威胁呢?

  源于这样的现实考虑,对“开网约车需考试”以及需要进行相关资格审核的做法,必须给予肯定。最起码,这为网约车司机把了第一道关。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但也只是“一半”而已,但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则把这一半当成了全部。

  比如,奶粉安全“重标准轻监管”,有时候标准就摆在那,结果奶粉安全事故还是频发;比如保健品“重审批轻监管”,审批的时候要求如何严格,但监管却很薄弱,导致保健品市场乱象频仍;再比如,政府部门的招商引资“重前期引轻后期管”,最终导致很多招商变成了“招伤”,当地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重视起点、重视第一步值得肯定,但也不能轻视后续的监管。

  因而,对网约车运营不能“重考试轻监管”,不能“以考替管”,既要重视前期的资格审核以及相关考试,也要重视后续的监管,不能让网约车司机太过放松警惕,而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行车安全,网约车合法化也才能迎来最大的正义。

Tags:开网约车需考试,不能“以考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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