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昨天发布。该文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将“50%的驾校试点将先培训后付费”列为今年将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9月19日《京华时报》)
毫无疑问,驾照培训先学后付模式的试行确实是惠民利民的实事。但如何将好事办好,将实事办实,光凭一本服务合同范本,似乎很难让实事落到落实处。百度一下近年来有关驾照培训的新闻,会发现其实各地关于驾照培训方面的改革试点一直都在努力尝试着,比如学员自动择校、自考科目等等,但效果似乎都不是太理想,很难真正做到普及。
原因很简单,上面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但缺乏一定的现实操作性,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示范模板和强制性的推手。就拿这次《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来说,其中很多条款都值得民众期待,比如“先学后付”模式,就让学员瞬间有了一种“当家作主”之感。
较之当下的驾照培训方式,哪个学员不是先交钱再学车?交多少、如何学还不都是驾校说了算?能不能过关,能不能多熟悉一下流程,学员的“生杀”权都被教练掌控着,不意思一下,不关系近一些,学员交了钱、花了时间,能否真正意义顺利拿到驾照还得两说。
而此次《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出炉,尽管有一定的行业规范性,但毕竟是范本,并非完全无空可钻。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如果驾校不积极配合,考照这个市场没有真正放开,即使有合同范本又如何?这好比购房一样,刚性需求那么大,开发商的合同也是有范本的,但作为消费者来说又有几人会因为合同不合理或想修改条款与开发商进行较真的?
要想确保《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顺利实施,相关配套措施还得跟上,比如学员考试信息进行全国系统共享,否则即使实行先学后付模式,但如果学员信息、考试成绩没有全国联网,没有一种共享认可机制,那么这个后付也就失去了意义,学员亦无权力申张可言,更别谈学员有权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了。
因此,唯有将学员的培训信息、资料实现全国共享,方便随时调取,那么,先学后付模式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对于出现违规问题的学校,学员才敢于勇敢地说不,潇洒地挥手换地儿继续考驾照。如此,驾校才能转变观念,从服务好学员培训上下功夫,先学后付模式才能真正扬帆起航。(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