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药监局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江阴一家炒货厂生产的瓜子二氧化硫超标。然而,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在排查中发现,企业未在炒货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二氧化硫,而且两个国家标准对炒货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检测指标不统一,故决定予以撤案。(11月24日《现代快报》)
同样是瓜子国标,竟然出现“打架”现象,看似荒唐,但却的确存在。令人哭笑不得。因为该产品中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为0.0712g/kg,若二氧化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2014年12月由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二氧化硫在炒货食品中不得检出。但如果根据2008年7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2165-2008),则可允许二氧化硫限量存在(≤0.4g/kg)。由于“标准”出现“打架”,使得企业安然无恙,可消费者的安全呢?又如何能够保障?
这其实只是标准乱象的一个缩影。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举例说,在他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仅汽车燃用油标准就有6000多个,根本没法想象。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1988年制定的,而这个标准仅仅涉及到工业生产和工业产品的标准问题,现在标准已经涉及到农业、医疗、卫生、航空等各种各样的产业,而目前国家标准体系很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社会团体标准……根据不完全的数据统计,当前我国有20400多个国家标准、30000多个行业标准、9000多个地方标准以及40万个已发备案的企业标准。然而,在众多标准中,却有75%以上的标准已经超龄达到5年以上,而更多的国家标准却明显低于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的标准。
标准太多,多是利益所致。最终变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
的确,从不同的角度制订的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而标准太多太乱,结果必然是呈现一片乱象,而受害者必然是民众。其实,好的标准能够提高产品质量,这一点不必质疑。不少国家相对严格的国家标准已经对当地的企业起到很好的刺激影响,并为企业对外竞争赢得了筹码。我国的标准问题不少,既有标准不统一,又有标准缺乏强制性,更有标准过低等等问题。在我看来,标准应该是全国统一的,且是独一无二的,而更重要的是标准应该具有强制性。这些均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定。没有法律意义的“国标”,最终无法使标准成为产品的“助推哭”,反而成为企业“添乱”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