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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共享单车违停不能靠扣押

http://www.newdu.com 2016/12/2 南方日报 王庆峰 参加讨论

  最近,成都城管以非法占道经营为由,扣押了辖区内百余辆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此举引起舆论关注后,成都市城管委认为应该按《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管理。随后,相关部门将扣押的共享单车退还。

  互联网大势浩荡,令人心潮澎湃的创意层出不穷。“共享单车”概念甫一面世,就令人耳目一新。今年以来,注意力和资本围绕这个概念大量涌入,迅速革新市场。在城市街头,共享单车不仅解决了“最后两公里”痛点,还把骑车变为一种时尚标志。它不仅受到资本、公众热捧,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政府欢迎。此次扣押行为虽有待商榷,但表明共享单车的现实治理问题需要摆上台面了。

  在治理层面上,共享单车带来的新问题主要为:非法占道,违规停放,不守规则骑行。传统自行车也有这些问题,但共享单车的问题可以说大面积频发。主要原因在于,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和所有者呈分离状态,运营商具有所有权,属于最后的追责对象;而使用者只是租赁状态,没有基本的权责意识,随时可以弃车走人。这也足以理解共享单车为什么不被爱惜。

  有必要先论证共享单车是否属于共享经济。共享经济有三个主要特征:过剩产能、共享平台、人人参与,其中过剩产能指海量、分散的闲置资源。比如滴滴出行,就是有车一族直线对接用车群体(C2C模式),Uber、Airbnb也是典型的共享经济。而共享单车的运营商则直接是生产商,以摩拜单车为例,是自主研发、生产车辆租赁给他人使用,不涉及“过剩产能”,更贴切一点讲是租赁经济(B2C模式),其主要特点体现为统一化、标准化的供给端口。

  在真正的共享经济中,闲置资源一般指汽车和房产,责任很难分离出去,比如驾车违规,被贴罚单的就是车主。在租赁经济中,闲置资源是单车这样的轻资产,一旦因违规占道被扣押,违规的有可能是租赁人,罚的却是车主(运营商)。这种责任分离的状态,很难用平台方的追责体系来解决,因为追责不能精确化、明晰化,比如店主、路人也可能将车辆搬至占道处,就没办法进行相应追责。在这种权责分离的状态下,要彻底解决问题几无可能。

  当然,几无可能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努力,如果平台方对于有据可查的违规进行“扣分”,政府出面进行合作,以划线方式引导规范停车,共享单车的规范治理其实大有可为。可行性就藏于市场演变中。只要政府对于公共单车的态度是开放的、包容的,认识到单车问题的治理是现实的、行进中的,通过各方政策调控与公民涵养提升的对接,权责分离也不一定总是产生坏结果。

  新生事物总是伴随问题杂芜,这就牵涉到对新生事物的态度。应该说,包容和支持是主旋律,面对一些治理难题,要进行针对性探索。具体到共享单车,应该认识到它的价值。在此之前,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政府主导的公共单车一直不温不火,而资本的奇思妙想则让它涅槃重生。政府应主动借鉴租赁模式,或者寻求购买服务,与市场一起探索绿色出行的未来。

Tags:解决共享单车违停不能靠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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