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有关部门平时应勤科普,遇事要严执法
近日,一组血腥的图片震惊了不少人:几个不法分子将一只巨型棱皮龟屠宰后,推着板车大肆兜售龟肉。
棱皮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种群数量呈锐减趋势,有分析认为,有可能在今后10至20年内灭绝。其实,发生在广东湛江前山镇海边如此野蛮的一幕,并不少见。一些人迷信食用某些濒危野生动物是“大补”而成为野味的拥趸,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贪婪的食客加重了动物濒临灭绝的趋势。
在类似的事件中,非法捕猎、贩运野生动物,往往会受到舆论谴责和法律惩处,购买、食用者却往往被忽略。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其实,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与捕猎、贩运等行为一样恶劣,根据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应当依法严惩。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怀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食用野味肆无忌惮。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有关部门平时应勤科普,遇事要严执法。
勤科普,就是要让人明白哪些东西属于保护动物,非法捕猎、购买、食用野生动物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是要被追究责任的。严执法,即对待非法购买、食用野生动物者,应该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增加了“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规定,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各地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过程中,多一些因贪吃濒危野生动物获刑的判例,才能让胆大妄为者赶紧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