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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决不容许“十面霾伏”

http://www.newdu.com 2016/12/14 新华每日电讯 刘硕 参加讨论

  记者 刘硕

  财政部近日对外发布的通报显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在安徽、天津、河南等地的部分地方遭到骗取、挤占、挪用,部分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

  中央拨付专项资金是为大力治霾,却遭遇使用过程中的“十面霾伏”,这些地方置国家和人民利益于不顾,其胆大妄为令人咋舌。

  治理霾患是当前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就是为了早日改善部分地区恶化的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有健康洁净的空气可以畅快呼吸。然而一些“蛀虫”的行为,不仅让治霾效果打了折扣,也折损了人们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信心,这是对党、国家和人民不负责任,也是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影响恶劣、广泛、长久。

  专项不专,使用混乱,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战。近年来,一些地方不仅对环保专项资金下黑手,对扶贫、农业发展等各种专项资金都敢伸出魔爪,贪、骗、挪、占无所不用,层层盘剥,破坏了国家法纪。

  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在刀刃上。面对已经导致的严重后果,有关部门需要对专项资金的全流程进行严查,对违规者严肃追责,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从制度设计、审批、拨付到使用效果评价,每个环节都不放松,每个隐患都不放过,同时加强外部监督检查,让专项资金在阳光下使用,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新华社长春12月13日新媒体专电

Tags: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决不容许“十面霾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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