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记者调查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发现有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有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至40%。报道播发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当地展开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涉及的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目前,3名涉事医生已被停职,纪检部门已介入。
看病难和看病贵,一直是普通民众就医的痛点所在。此番报道,揭示了“看病贵”的一大症结:在为自己的健康付费时,广大患者还在为“回扣”买单。国家卫计委对此的及时回应,也让我们相信,此事必定会有一个公允的处理结果。
医生旨在救死扶伤,却与医药代表合谋“吃回扣”,显而易见是医德出了问题。医德败坏的医生,无论数量多少、比例如何,肯定是有。但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从报道中披露的情况看,这样的现象已经不仅限于个体,而是有种“潜规则”的意味。某种现象的普遍性,一旦达到一定程度,就有必要探究其滋生的土壤。就此事而言,加强对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处理涉事者固然有必要,更重要的,也在于从制度上寻找“药方”。
制度的设立,应当将管理对象看做是“聪明的自私者”,他们的行为都是经过理性决策后做出的,并会倾向于利己。医疗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有高低,利益的诱惑面前,一旦“操作空间”足够,不是每个人都靠得住。在制度层面上下功夫,是消除乱象的关键。
一方面,“吃回扣”的本质,是医生利用手中开处方的权力,为己牟取私利。这到底是单纯的职业道德问题,还是有违规违法,乃至“收受贿赂”之嫌,在制度上如何定义和处理亟待明确。有了明确的界定,进而完善相关制度,扎紧“笼子”,收小“口子”。
另一方面,药品销售中“回扣”的出现,为的是在其整条利益链上形成垄断。设计制度的重点,应当放在如何打破垄断局面,瓦解医生与医药代表间的“利益共同体”上。如果这条利益链得不到彻底改变,仅仅依靠末端治理,风头一过,无非让后来者更加“小心谨慎”。
另外,还需要考虑到医护人员自身的权益。如果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不对等,要么造成医疗人才的流失,留守的往往也会从其他方面“找补”,无论是“红包”还是“回扣”。既要破除“以药养医”,又要体现医生专业技能和劳动的价值,才有望让医疗行业回归其应有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