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医药费的消息让人五味杂陈。一是12月24日央视《新闻直播间》的报道,央视记者历时8个月,调查了上海、湖南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结果发现近半回扣高于批发价数倍;二是在12月23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介绍《“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时指出,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的遏制,政府办医疗机构收入增幅由2010年的18.97%降到了2015年的10%左右。
央视记者调查的6家大型医院应该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从记者调查来看,医药代表仍然活跃在各大医院,所谓“医药分家”进展并不令人乐观;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的介绍应该是具有权威性,医院药品收入增幅下降,至少从医疗机构统计口径上来说应该是事实。
那么问题来了。医院药房的药便宜了吗?央视记者调查显示,医药代表能拿到药品价格10%的提成,医生拿到至少20%以上的提成,也就是说,药品回扣占到了药品价格的35%左右。既然药价仍然虚高不下,医院药品收入增幅又下降,该怎么解释?
从医院来说,药价虚高的利润被回扣吃掉了一些,医院没得到更多的好处;从民间来说,患者从医院买药少了。高手从来就在民间。由于医院的药价虚高,老百姓又拿不到医生处方,只好在付款时买一天的药,然后根据药品名称到药店去买其余的药,以后如果发生同样的病症,就不再去医院,而是自行去药店买上次医生开的药。当然老百姓也有用药不准确的顾虑,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所以12月15日的《经济参考报》报道说,多家大型医院被爆出因医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原因陷入亏损。
一方面医院喊着不赚钱,一方面老百姓喊着看病贵,原因有多方面,医院的管理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公正地说,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各级卫计部门和医院都是下了大力气的。先是药品招标,结果因为中标,医药公司与医院不清不白的关系并没有让药价降下来,有的反而更高。再是药房托管。医疗机关通过契约方式,在药房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药房的经营权、管理权交给医药公司。但是,医院是逐利者,医药公司也是逐利者,在商言商,利来利往,表面上切断了医院与药品的“脐带”,实际上却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医院与医药公司仍存在高度“粘连”,医生处方与收入挂钩的现状并未“切除”。据新华社报道,湖北武汉新洲区爆出药房托管窝案,浙江台州市中医院领导班子在药房托管环节几乎“全军覆没”,广西柳州市一院长收受药房托管企业65万元……近期,多地发生的医疗贪腐案件,暴露出医院药房托管操作中的一系列漏洞。最后是取消医院医药加成,提高医疗技术价格。结果是老百姓买药还是原来的价,挂号费、手术费却比以前更高了。
老百姓要抱怨几句,管理部门和医院还觉得委屈,觉得费力不讨好,可是看看这各种办法,这其间,有老百姓参与的影子吗?
“医药分家”改革在形式上并不难,一刀两断,将医院与药房切分,把药品还给市场。就像法国,超过80%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只有少量的药品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一了百了。关键就在于必须给老百姓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过制度化,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在医生向药房传送电子处方的时候,同时给患者打印一份处方,患者可以去医院的药房买药,也可以去社会上的药店买药。不必担心药店的药不全,只要有这个制度,药店就一定会想办法把药品进全,不会有钱不挣。也不用担心药店出售的药不安全,药监部门也没闲着。如此一来,药品回扣和药品加成就没了存在的基础。遗憾的是,看过那么多的改革事倍功半,却鲜见哪家医院给患者这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事半功倍。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医疗总费用中,门诊药费占48.3%,住院药费占36.9%,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药费占比仅为10%左右,我国药品降价还有较大空间。央视报道说,福建三明解决了原有的“管招标的不管采购,管采购的不管价格”的问题后,药品采购价格大幅降低。比如基本药物奥美拉唑钠粉针,从256元/盒降到了7.8元/盒。这还是“医药没有完全分家”的情况下出现的变化。
国家卫计委在25日凌晨回应表示了坚决治理。当天湖南一医生已被停职,上海涉事的三名医生已停职接受调查,涉及药品已停止使用,相关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行动固然可喜,但老百姓更关心的是,医药分家啥时候才能分个清清楚楚。
通过给患者选择权,可以倒逼医院尽快实现“医药分家”,既然社会药店能生存,那么医院药房就不该亏。医院亏损的地方更多的在管理。这也进而倒逼医院加强自身管理,堵住“跑冒滴漏”和可能产生的腐败,再加上政府给予适当合理的财政补贴,才能真正逐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