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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一千元便强制换格力手机”是个什么鬼?(图)

http://www.newdu.com 2017/1/11 南方网 乔志峰 参加讨论

  涨了1000元工资之后,格力员工要用它来买格力手机了?在经历了每人加1000元工资的喜悦之后,现在格力的员工被要求必须去买格力手机了。2017年1月8日,格力电器全员收到了一封《关于更使用格力手机通知》的邮件。据该邮件显示,春节后格力全体员工需使用格力手机。员工购买价格为格力手机1代1200元,格力手机2代3300元。(1月9日界面新闻)

  员工该不该使用自己企业的产品,一直以来有争议。赞同者认为,使用自家产品是热爱和支持公司的体现,既然在这家企业工作,就应当为企业尽心尽力。只有上上下下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企业才能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如果连你自己都不屑于用自家产品,又怎能有底气向别人推荐?更何况,使用自家产品其实也是一种体验或测试,还能增加对产品的认知和了解,对外可以更好地宣传推广,对内则可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推动产品不断完善和升级换代。但反对者亦不少——使用什么产品,特别是像手机这类日常用品,是员工个人的自由,哪怕是单位、哪怕是自家的产品,也不能强制员工使用,否则便涉嫌侵害员工的自由消费权和选择权。

  我比较赞同后一种意见。企业出台规定或制度,都必须遵循合法的前提和自愿的原则,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框架和制约。不管出于什么高大上的理由,都不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且不说是否要求员工拿自己的钱来购买,即便是企业向员工免费发放的福利,员工也有权决定是否亲自使用。虽然员工在单位面前或许出于弱势地位,对某些强制性举措敢怒不敢言、选择隐忍和妥协,但如此“心不甘情不愿”,真的好吗?恐怕很难让员工生出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对产品的喜爱,反倒容易引致逆反心理,弄巧成拙、得不偿失。

  我注意到,格力电器内部人士1月9日晚间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这的确是公司某部门发出的邮件,但不是公司层面下发的正式通知。“这个是我们公司今年的年终奖实物奖的一种,公司年终奖分为实物奖和现金奖两种,实物奖会给员工提供几种选择,都是公司的一些明星、优质产品,包括格力手机以及格力IH电饭煲等。并不是只能选择买格力手机。”此回应一方面证实了邮件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则“澄清”称系某部门所为,且并非强制一定要买格力手机。可是,据曝光的《关于使用格力手机通知》的邮件照片,其内容为:根据干部会议精神,春节后全体员工需使用格力手机,请抓紧落实。既然通知的依据是“干部会议”,显然并非某部门的私自行为;“需使用”这样的措辞,难道透露的不是强制的意味吗?

  时至今日,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在出台管理举措时随意性过大,有意无意地损害员工的正当权益,严重的甚至涉嫌违法。并且,还不仅是小企业出现过此类问题,某些“浓眉大眼”的知名企业也时不时曝出负面新闻。社会和时代进步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比以前增强了。更重要的是,不能单靠劳动者去拒绝和抵制,毕竟他们在资方面前是弱者,他们还要工作、还需要养家糊口。劳动监察部门应该监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叫停企业的不正常行为,并依法进行规范和处罚。“强制使用格力手机”到底是个什么鬼,还需劳动监察部门给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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