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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贷款,不是喊两句监管就可了事

http://www.newdu.com 2017/1/19 光明网 余寒 参加讨论

  看着手中两份前后矛盾的判决书,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的刘伟始终想不通,自己与这判决中提到的这笔50万的贷款有什么关联。而这笔贷款从办理之初到后来巨野县农村信用社起诉,再到法院判决,所有农信社文件和法院文书上签署的“刘伟”二字,也均不知出自谁手。

  莫名其妙地成为贷款担保人,贷款成死账后,又在银行征信系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刘伟的这种经历不是个案。在巨野县,还有被冒名者不是担保人,而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身背巨额贷款,成为借贷人。

  按照一般信用社的管理规定,操作者把贷款做成死账,法院是个关卡。从理论上讲,这是最容易识别冒名贷款的审查环节,从传唤到起诉再到寄送判决书,都得直达当事人。但在此事件中的判决书上,均载明包括刘伟在内的三名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因而缺席判决。而诡异之处在于,刘伟并没有下落不明,他没有收到任何传票和判决书,更不可能在法院公告回执单上签字;而当他的银行卡因为“不良信用记录”原因锁卡,去法院查询时,竟然看到签署“刘伟”二字的两份不同的判决书。

  新闻报道中,巨野县信用社贷款员刘玉萍承认是她操作。一个小小的业务员,能够无视《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一路闯关,甚至打通法院的监管环节,让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闸门失守,农村金融秩序的薄弱可见一斑。

  这种薄弱在制度层面,体现为信用社、银行、法院前置监管的全面溃败,它还体现在观念层面,所以我们才能看到贷款员刘玉萍承认时的坦然。当然,这种敢于无视法律规则的金融秩序观,就像刘玉萍所言,“农信社的领导是知道这些事的”。它以一种潜规则式的方式存在,被管理者默认,被监管者接纳,进而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演。让人倍感无奈的是,这种规则的生命力还建立在轻而易举的切割上——在视野所及的范围内,我们能看到太多“信贷员个人所为”的处理结果。

  其实,农村金融秩序的监管,其自身一直呈现出边缘化的无力感,与城市相比,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割裂与落差。所以,从信用社到法院都被小小的业务员悉数打通,固然说明农村金融是失序和去规则化的,但这种失序和去规则化被默认和接纳的事实,何尝不说明农村对金融需求的强烈?这种需求,以至于人们把信贷造假当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甚至为它一路开绿灯。

  造假不值得辩护,但在简单地谈论加强监管之外,有更值得察觉的真相。一个事实是,即便到今天,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想要去信用社贷款,都无法像城里人那样,拿着商品房房产证做贷款抵押。农民在金融市场上的遭遇,和在土地市场上的遭遇如出一辙,他们行走在另一套经济体系之中。学会了造假,一方面是因为规则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因为金融市场的供给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遗憾的是,多数人只看到前者,却看不到后者。

  所以,对于农村金融,还要看到规则之外的人心。疏与堵要结合:堵的是规则之漏,疏的是需求之刚。如果只是套路化地喊两句加强监管,而不给予他们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应享有的完整经济权利,那即便在严苛的金融监管下,农民对于资金的刚需,还是会催生出造假的恶果。

Tags:冒名贷款,不是喊两句监管就可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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