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责任担当和对贫困人口的特殊关怀。但是贫困问题非常复杂,目前仍然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各地农村。即使在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省份,也在粤北、粤西、粤东的山区存在不少贫困人口。贫困,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文明进步之痼疾,必须攻克。
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贫困,各有各的不同。比如残疾性贫困,是因为家里缺少劳动力;疾病性贫困,是因为沉重的医药费负担;生育性贫困,是因为养育子女太多;资源性贫困,是因为缺少农业资源或资源脆弱;文化性贫困,是因为懒惰、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蔓延;产业性贫困,是因为区域内产业凋敝、产业真空,无法就业。所以习总书记所强调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非常重要,它内涵贫困分类、分类治理的要义。如果能够经过深入调查,找准各地贫困发生的“病因”,则可以利用国家强大的财政能力、组织能力、产业能力,进行一对一的“定点清除”。但是,要根本消除贫困,还需要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并有宏观的视野。
首先是要解决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解决贫困地区的产业真空、产业凋敝是缓解贫困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城乡发展失衡一直是全国普遍的现象。停滞、凋敝的农村往往就是贫困发生的温床和主要原因。在目前开放的社会,农民面对贫困的处境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常见的外出打工。正常的家庭,夫妻两人外出打工,一年总能带回来一两万块钱。日积月累,楼房就会盖起来,贫困就会缓慢消除。这些农民事实上在分享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不少的农民甚至因此发家致富。但是,广东农村人口在5000万以上,不可能都通过外出打工的方式缓解贫困,所以必然会有一部分村民只能在村庄内谋生。这正是这些农民的痛苦之处,也是贫困的顽疾之处。他们因为要赡养年迈的老人、照顾年幼的孩子、保持家庭的完整,只能呆在村里,就地务农、务工。一旦这些地区产业真空、产业凋敝,则可能失业,收入就会下降,这部分家庭就必然陷入贫困。而且这种贫困往往是一个动态的陷阱,农民一旦陷入其中,就常常会越陷越深,无法摆脱。所以,解决贫困地区的产业真空、产业凋敝是缓解贫困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这个问题要与城镇化和劳动力转移连带起来进行系统化处理,要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产业孵化结合起来进行统筹性的安排。习总书记在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提到的“产业扶贫”应该就是这一寓意。贫困人口,必须有机会在村里、乡里“就地就近就业”。而且,这些产业还必须是村民的或村集体经济、村合作社的,不能完全是外源性的、流动性的。因为外源性的企业、公司,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正面作用是这些公司有资金、有技术、有渠道、会管理,所以一旦与村庄内的农业接驳,就可能带动农民发展农业经济。但是,外源性的公司,本身并不肩负扶贫任务,也不对贫困承担责任。如果政府不注意引导、控制,这些公司就可能借此压低工资、克扣工资甚至拖欠工资,从而使得扶贫的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一些外源性的公司还可能不顾农村生态环境的要求,对农业资源进行掠夺式经营,导致面源污染等生态危机加重。由此产生新的资源性贫困、疾病性贫困。所以,突出产业扶贫就需要借助国家的力量,“提高组织化程度”,为贫困地区培养本土性、内源性的企业。尤其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和新型集体经济。这是因为合作社、集体经济是村庄内农民自己控制的产业组织,是“铁打的营盘”,不会跑路。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的主要的收入,在严格的监管之下,都会成为村民收入、村民福利的重要的来源。
贫困地区其实有很多发展机会。除了“资源脆弱地区”,多数贫困地区往往地理辽阔、山清水秀、污染甚少,非常适合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这三大产业都蕴含极大的产业价值,恰好可以接驳“珠三角”城市群的庞大的市场需求。而且,这种需求方兴未艾、刚性很强。所以,各级政府的“产业扶贫”可以以此为重点内容,主要支持贫困地区的县、乡、村,以组织化方式、整体开发方式,将本地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做大做强,做成精品。一旦接驳成功,则贫困地区就可以顺利跟上“珠三角”地区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步伐,消除贫困温床,走向共同富裕。
扶贫,其实类似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一旦贫困地区实现了内源性发展、创新性发展,则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就可以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