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谈到了近年来老百姓越来越关心的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问题。他说,可续期,不需申请,无前置条件,国务院已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提出议案。
尽管对于绝大多数已出售商品房来说,70年使用权到期还比较遥远,但随着整整一代购买了房屋的业主来说,他们在逐渐进入老年之际却开始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要求政府明确,70年使用权到期后,国家将如何处理我们的住房。
在李克强总理此次就此作出明确回答之前,对于住宅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有关方面一直未有明确说明,而舆论则各持其词,这一规定给老百姓带来的是一种不安的情绪。城市土地国家所有,这是宪法的规定,也是符合法理的,但是国家所有并不是虚幻的目标,而是这种利益最终要让国家的老百姓分享。房屋这一老百姓最为看重的不动产是可以让百姓足以安居乐业的恒产,这对整个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事实上,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对目前的全面深化改革产生影响。比如,房地产税的推行遭遇的阻力就在于它与70年的规定产生了冲突。本来,房屋业主交纳房地产税是合理的,但是由于其所拥有的房屋只有70年使用权,导致其房屋产权不完整。因此,住宅土地70年使用权的规定,已经面临目前中国社会发展要求的拷问,这一长期困扰着中国老百姓的问题,应该作个了断了。
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发表的谈话,从“可续期”“不需申请”“无前置条件”这三个方面解决了百姓的心头之忧,实际上已经把70年使用权规定无条件搁置了。但是,它作为一条法律规定,还存在于目前的法律文本中,因此更需要的是对相关法律条文作出修改。现在,国务院已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提出议案。我们可以期待,在总理对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问题作出这样的明确回答后,特别是在相关议案出台后,近几年来围绕这一问题所产生的各种纷扰,终于可以停息了。这无论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都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