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剑峰:
生物认证最大的共性是唯一性,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脸、指纹和虹膜等。正是这种唯一性,让大家认为生物认证是安全的。但生物特征数据库一旦被攻破,大量的带有唯一性的生物特征数据被盗取,带来的风险要比“盗刷”严重得多。这才是生物认证方式的真正“痛点”。现阶段生物认证技术,其实更适合于不联网的本地化应用,比如门禁、保险箱和银行保险库等。在缺乏成熟的信息安全技术的支持下,互联网企业不应急于将这类带有安全隐患的技术作为“噱头”来吸引大众。
颜水成:
目前人脸认证技术尚不能在所有场景下做到非常成熟,尤其是对活体检测的努力还不够。建议相关技术厂商不仅要关注人脸比对的准确率,还应重视活体检测及人脸识别系统的使用场景,提高研发能力,在涉及隐私、支付等高级别安全场景使用时,注意将人脸与声纹、指纹、虹膜及其他生物认证信号相融合,多个方面同时发力,从而提高安全门槛,保障用户安全。
万涛:
当前的问题主要是对生物认证技术的鉴定、使用、授权、管理与约束缺乏有效约定与评价,比如市场上大量的P2P金融APP业务都使用比较简单粗暴的人脸识别技术,同时又采集大量用户的真实有效详细信息,而对于这些数据在交易完成后的留存和使用以及风险,用户根本无从知晓。应该立法或者颁布临时措施,通过有公信力的社会机构对使用生物认证识别技术的各类商业应用予以备案,相关执法部门加以检查,将生物识别的技术、产品与数据管理留存,予以检查抽查和监督。作为用户,对于承诺模糊、技术能力有限的各类生物识别应用消费也要予以警惕。
李千目:
人脸识别技术主要是用作人脸的验证和比对,这项正在发展中的技术目前最关注的是验证比对算法,许多开发者没有过多考虑人脸图像的来源。生物认证更多是对传统认证的补充,需要与其他技术叠加,综合运用才能产生安全效应,比如有用户名、密码等特征后再进行人脸识别。
姜超:
预计今年上半年的经济增速压力有限,因为地产销售对投资还存在滞后传导、存货周期还在发生作用,去杠杆影响还未明显。物价方面,预计上半年PPI仍保持高位,下半年回落;CPI二季度有望高位回落至2%以下,三季度因为基数效应有所反弹。
莫开伟:
金融业的一切资金运行都应围绕实体经济这根轴心旋转,央行货币投放、商业银行信贷行为、资本市场融资活动都应将目标瞄准实体经济,而现在的情况却是央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投放的货币由于经过商业银行信贷渠道而跑冒滴漏,不能全部注入实体经济,甚至金融机构因实体经济不景气而将资金进行套利空转或流向资产泡沫领域;且由于金融机构以创新名义的各类金融理财产品及各种资管业务,其资金去向并没有流向实体经济,甚至转过几道弯、加了几次价才注入实体经济。如此,既吹大了资产泡沫,又拉长了资金链条,推高了全社会资金成本,让实体经济无力承受高成本之痛。
伍戈:
尽管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抑制资产泡沫”的政策,但是资金“脱虚向实”或难以迅速显现。日本的历史教训警示我们,面对高企的资产价格特别需要讲究宏观政策的搭配和技巧。当然,对于“脱实向虚”问题的彻底解决,最终取决于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标本兼治才是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的正道。
裘晓东:
近年来,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凸显,传统产业整体效益出现下滑,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存在经营活力不足、冗余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经营过度多元化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倒逼企业立足自身资源和能力调整经营模式、整合产业链条、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更好地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对于拥有多元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实施投资控股模式有利于形成更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和价值提升。
白明:
“中国制造”需要夯实基础,这个基础并不是说目前消费者需要什么就制造什么,而是要抓住战略性生产装备,否则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很难形成强大的制造业。在这方面,要有轻重缓急,避免分散精力。整个上下游产业都是制造业的基础,上游的材料工业、矿业开采、钢铁冶炼等,下游的服务营销、消费者使用等都需配套结合。要让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形成产业体系。政府方面要给予多方面而不仅仅是单方面产业的支持,建立起整个工业体系关键的支撑点,为整体撑出高度。
贠杰:
证书“挂靠”问题由来已久,这种方式既能够解决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的资质问题,又可以降低这些企业的人工成本,使竞争处于一种不合理的状态。所以,杜绝利益驱动、斩断利益链条,是根绝证书“挂靠”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途径。要根治这种情况,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着手:第一,花大力气改进制度;第二,优化管理,使证书门槛的设置科学化、合理化,同时推进管理方面的公开和共享;第三,强化政府部门的问责和追责机制。
杨国英:
在人民币汇率相对不稳定的时期,部分转型不力、负债高企的企业,屡屡以海外投资之名,念起了歪经、打起了坏主意,他们盘算着“金蝉脱壳”将资产转移到境外、将负债留在境内。针对这种鱼龙混杂的乱象,当下监管部门必须辨别清楚并细化相关标准,对于初衷为善且符合要求的出海资本,外汇管理部门该放行的还应及时放行、政策性银行该支持的还应支持,而对初衷不良且不符合要求的出海资本,相关监管部门则应及时严惩,并将其扼杀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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