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宣布,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开展专项分配试点,单独划分30%房源,让其感受到家的温暖。针对新北京人定向分配保障性房源,既是住房保障的长效制度,又有助提高其认同感。但同时,也让不少北京人略感担忧:还没地儿住的北京人,咋解决?(4月8日中新网)
北京将启动住房保障新政,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问题,值得期待。特别是,首次将非京籍人群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为“新北京人”单独划分30%的公租房房源,表明北京在消除城乡差别,实行公共服务全覆盖等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可以预料,这项举措的推行,将会有效缓解城市困难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压力。
事实上,早在2013年,住建部就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3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特别是,2014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城镇住房保障要为住房困难且收入、财产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住房贵,甚于城市居民,这是不争事实。究其原因,除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之外,也与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无序、管理缺位有关。因此,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住房贵问题,应从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入手。一方面,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对房租价格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另一方面,启动“安居工程”,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让外来务工人员分享保障房“福利蛋糕”。
然而,受经济制约,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粥少僧多”。国家实施住房保障制度,首先该享受这项社会福利的,应是城镇居民,特别是他们中间的困难群众,其次才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换言之,受户籍等诸多因素限制,让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去公平竞争保障房这块有限的“福利蛋糕”,显然是不现实的。城镇居民都“吃不饱”,拿什么去给外来工分一杯羹?
可见,公租房“特供”新北京人,具有样本意义。要把国家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尚需地方政府作出制度安排,为外来务工人员专门定制保障房“福利蛋糕”,让外来工也享受一次保障房“特供”。比如,由地方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一批公租房,专门提供给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这类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但租金应“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工住得了、也住得起保障房,才能真正从这项惠民政策中得到实惠。
当然,为外来务工人员“特供”的保障房,也要注重分配公平。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制订一个操作性强的分配细则,明确申报、资格审查、发放、后期管理等各项程序及标准,并进行跟踪监督。同时,要突出“两个优先”,一是困难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体现保障房政策扶贫帮困的公益性;二是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优先,实行积分排名,彰显“奖优”原则,激励广大外来务工者在城市建设中创先争优,敬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