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1月辽宁省海城市获批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海城市陆续承担了国家五项改革试点任务。按照各项改革试点批复意见和完成时限,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改革等。
为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推进农村改革,使海城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扩展,目前,海城市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的通知》要求,围绕全市《全面深化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决定》,又组织申报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试验、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无政府抵押担保融资模式试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等20项改革试验内容。
两年多来,海城市所承担的五项改革,一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主要是实现农村生产要素能在市场配置,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要素合理优化配置。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主要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三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主要是激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权能,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农村资源的资本功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主要是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建立与国有建设土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用地入市制度。五是土地征收改革试点。主要是合理界定征地范围,缩小直接征地范围,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
承接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后,海城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了改革的统筹,加大配套推进力度,在完成试点任务目标的同时,为海城的转型发展蓄积了新动能。2016年海城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的五项改革试点任务中已有四项通过了国家中期评估,受到了评估组专家的好评: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率先在东北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了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常态化工作。目前累计流转土地68.7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41%,实现增值收益1.03亿元,为村集体带来增值收益3600万元。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确定了马风镇祝家等9个试点村,以合作社、公司等方式健全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完成了试点村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清查工作。
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出台了海城市土地经营权及地上地下设施发证试行办法和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建立了抵押物处置机制,激活了农村沉睡资产,同时利用上级专项资金筹建了农业风险资金池。目前,共与9家金融机构签订抵押贷款战略协议,开发出金融品种14个,共融资2亿元,贷款不良率为零。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了“东北领先、全国居前”的成绩,主要有三个标志、两个效果。三个标志:一是试点工作去年末高标准、一次性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中期评估。二是按照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目标,全面建立了上符中央要求、下合海城实际的分配机制。三是全面开展了入市实践,围绕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三种方式,2015年12月,首批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土地征收改革试点,是去年9月份承担的一项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已按时完成了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全面开展了相关制度、政策的顶层设计。
今年2月,海城市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组织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的通知》后,市委书记孙巨先、市长闻然高度重视,并责成分管市长胡楠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内容申报工作,制定形成了《海城市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方案》,围绕试验主题六大领域,对照海城改革30条明确的39项工作任务,在继续深化原有多项国家级改革试验任务的基础上,全力申报所有6大领域拓展试验主题。在继续深化原有五项试点基础上,又新申报了海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海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海城市创新农业融资模式、海城市重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海城市探索新型农业保险体系、海城市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海城市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海城市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海城市党组织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等9项改革试点。
孙巨先书记和闻然市长认为,海城人有敢争天下先的英雄气概和优良传统,具有申报试点优势。第一、海城有改革基因。海城的发展起源于改革,得益于改革,未来的发展更寄希望于改革。1984年海城市是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1995年被列为全国县级改革发展试点地区,2012年被确立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4年被确立为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2015年以来,又承接了多项改革。特别是海城已于2016年11月22日出台了以农村改革为主的,以市场化为主功方向,以6项试点为先导,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牵动,持续向深化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红利的全面深化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30条决定,为下步承接和拓展农村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条件。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是海城紧跟中央步伐、增强看齐意识的现实需要,也是海城补齐短板、解决瓶颈性难题的迫切需要。
第二、海城承接改革基础。一是有组织基础,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孙巨先任组长的海城市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多个专项改革推进职能组,并成立小组办公室(市委改革办)、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和市政策研究中心三个办事机构,从市级层面,整合全市优势资源,统筹研究国家级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布局,密切各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内在联系,协调国家级改革试点的总体推进,构建了海城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推进体系。二是有工作基础。自2014年海城市获批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陆续承担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型城镇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征收改革试点。全市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大会召开以后,特别是此次农村改革试验内容拓展申报,改变了原有改革单兵推进式、各自为战的局面,打出了改革“组合拳”,已经上升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推进农村改革。
第三、海城有现实需求。全面深化改革是海城市党代会确定的四大攻坚战役之一,全市启动的新一轮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从解决海城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入手,聚焦问题,破解难题,围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构建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进投融资环境生态化;深化城乡治理体系改革,推进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个方面,出台了海城改革30条,为海城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了体制机制优势。但具体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县级自身条件限制和相关政策法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实际效果,在这种情况之下,此次拓展申报获批之后,可以由上至下,一以贯之的推进改革,形成改革政策、资金的汇聚优势。
孙巨先书记和闻然市长在总结海城农村改革经验时认为,海城改革的现实意义一是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自2014年获批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陆续承担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型城镇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征收改革试点。特别是海城市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决定出台和此次农村改革试验内容拓展后,会改变原有改革单兵推进式、各自为战的局面,打出了改革“组合拳”, 形成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将是海城发扬和升华20世纪80年代的海城改革思想的具体实践,海城以农村市场化改革为主攻方向的综合体制改革这张名片也将会在全国擦亮,引起国家层面的瞩目和关注。
二是具有极强的体制活力。海城启动的新一轮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从解决海城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入手,聚焦问题,破解难题,围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构建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进投融资环境生态化;深化城乡治理体系改革,推进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个方面,出台了海城改革30条,为海城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了体制机制新优势。但具体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县级自身条件限制和相关政策法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实际效果,此次拓展申报获批之后,可以形成有顶层设计的系统改革,帮助打通改革的“任督二脉”,形成改革的政治、政策、资金等全面优势。
三是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此次农村改革提出的都是“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就像把散落的珍珠穿在一起,形成完整闭合的系统,使各项改革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相互串联,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真正释放改革红利。目前,海城大体上有2000多亿的农村沉睡资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庞大的农村沉睡资产亟待盘活。通过此次农村改革拓展申报,可以把农村资产物权化、人格化,加速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让农民参与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
四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建设“海城人心中的海城”,就是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握群众的需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此次农村改革,就是紧紧围绕解决海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聚焦民生,聚焦群众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