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城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在武林广场地铁站出口,市民们尝试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交押金充值等步骤,对共享雨伞解锁。获得使用权后,共享雨伞租金为半小时五毛钱。可是,这些共享雨伞一天之内就遭遇城管“下架”。(6月25日《钱江晚报》)
共享雨伞才上架一天,就被杭州城管收缴掉,令人不免感到诧异,清理速度太快了。而城管收缴的理由,则是“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共享雨伞“被下架”看似合规,却有违背“包容审慎”之嫌,阻碍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展,值得商榷。
在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政府部门对待蓬勃发展的分享经济,各类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态度。“各地方、各部门要顺势而为,不要仍用老办法去管制新业态!”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大都是针对传统经济,面对新业态、新模式时显得不适应,各地政府部门也往往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如何监管,经常走一律禁止或放任自流的极端,造成新业态的发展很被动,存在政策和监管风险。
在网络约车、共享单车等分享经济模式火爆后,公众看到分享经济的市场空间,资本纷纷涌入,推动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创业者脑洞大开,挖掘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推出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雨伞等“花式分享”模式,均受到外界质疑,认为是炒作、噱头等。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初创期也遭遇到类似质疑,但经过不断探索、调整后,找到适合市场的发展模式,未来“花式分享”究竟能否存活,要看市场的接受力,以及商业模式的适用性。
由于分享经济的经营模式对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甚至会触碰监管红线,如果沿用旧思维的话,分享经济恐怕就无法开展起来,相关部门需要站在新业态、新模式的角度,用全局性的眼光看待分享经济,综合权衡各方利弊,再考虑采取更为妥当的监管策略,以促进产业有序发展为前提,不要一上来就管死。
共享雨伞就是如此。虽然其有占用公共设施、违反市容条例等情况,但满足了部分市民的租借雨伞需求,为市民提供了便利服务,显然共享雨伞不仅有经营性,也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那么,在对市容影响不大、占用公共设施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给共享雨伞开辟一块空间,给其一个发展的机会,还是很值得考虑的。
“几年前微信刚出现的时候,相关方面不赞成的声音也很大,但我们还是顶住了这种声音,决定先看一看再规范。如果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就可能没有今天的微信了!”如果给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分享经济更多包容,监管不要太迫切,稍观望下再决定,是不是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