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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遗款”检验银行服务成色(图)

http://www.newdu.com 2017/7/1 东方网 汪昌莲 参加讨论

  整整两个多月过去,父亲过世后留下的12万拆迁补偿款,仍未能从银行取出来。银行称,开户人已故没法激活账户,需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公证处表示,遗产是公民生前遗留财产,这笔钱是当事人过世后入的款,没有其他材料证明是生前遗留,所以不属于办理遗产公证范围。这让福建泉州市民陈先生非常无奈!(6月29日《海峡都市报》)

  面对父亲生前留下的一笔12万元遗款,建泉州市民陈先生折腾了几个月,至今仍然未能从银行取回来。对此,银行称,欲取这笔遗款,需办理遗产公证;但公证处却表示,这笔遗款不属于办理遗产公证范围。这让陈先生非常无奈:难道这12万元只能“捐”给银行了?毕竟,取遗款须公证,是银行规则所定;而公证处拒绝公证,也是规则所定。然而,银行设置取款规则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存款安全,而不是让客户取不出存款。当存款取不出来时,存款再安全,对于客户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无独有偶。2014年5月5日,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公证费。无奈之下,他接受了银行和公证处给出的建议:放弃取款。问题是,放弃取款,就等于放弃了权利,这显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不可否认,为了维护客户利益,银行制订一些取款规则,如“取遗款须公证”等,无可非议。然而,当这种规则逼得客户不得不放弃取款时,显然已经违背了制定规则的初衷。相反,客户放弃取款,等于银行将本利通吃了,这不得不让人们质疑银行制订一些取款规则的动机:银行究竟是保护客户利益,还是借此在客户身上逐利?

  事实上,对于一些小额存款,银行根本没有必要死守规则,毕竟,规则是死的,但银行可以灵活操作,让冰冷的规则,释放出人性化的温情。比如,针对480元遗款,银行完全可以选择自担风险,没有必要给客户出道“取480元存款花1000元公证”的民生难题,最终逼客户放弃取款,利益无端受损。至于针对这12万元的巨额遗款,只要继承者有充分的证明材料,银行应特事特办,为其办理取款手续。

  可见,12万遗款,检验银行服务成色。面对这笔逝者遗留下来的存款,银行应出于对人性和亲情的尊重,需要兑付的除了本金和利息外,还有责任、担当和信誉。虽然银行也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但不能总是靠“霸道”条款,去损害客户的利益。这就要求,银行首先应真正视顾客为“上帝”,秉承契约精神,自觉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法定储蓄政策,在规范经营和强化服务的前提下,与顾客平等互利。

Tags:“12万遗款”检验银行服务成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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