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网约车新政满一周年。一年来,24个省(区)发布了实施意见;133个城市已经公布出租汽车改革落地实施细则。与此同时,随着各地网约车新政过渡期结束,部分城市出现网约车打车难、价格高问题。(7月28日《人民日报》)
去年7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一年来,网约车行业的成长话题,始终未游离于公众和舆论的视野之外。
在中国大城市里已经走过数年历程的网约车,曾经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交通格局。一年前,国家层面的网约车新政公布伊始,引起了舆论广泛好评。新政对网约车的发展意义重大,也必将对相关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近来,随着一些城市网约车实施细则相继落地,人们发现,诸如打车难、打车贵等问题在网约车中重新出现。
滴滴出行提供的数据显示,北、上、广、深在今年6月早晚高峰和夜间时段的打车难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这4个城市早晚高峰打车难度同比分别增加了12.4%、17.7%、13.2%、22.5%。
与此同时,诸如一些城市网约车司机考试命题过难、通过率过低,对网约车准入门槛限制过于苛刻导致网约车出现供需失衡等问题,进入了舆论的视线。
中国地域广阔,城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各地在制定网约车细则时,存在一定的差异本不奇怪。然而,各城市管理时,也要秉持尊重创新、积极服务精神,促进这一新业态健康发展,而不应片面利用“属地管理”这个口子,过分强化对网约车的限制,或者偏袒某一方利益。
特别是,在一些城市重现打车难、打车贵的情况下,有必要审视相关城市网约车新政是否落实到位,尤其有必要审视,这些城市对网约车平台和司机资质的准入门槛设置是否合理、审批效率是否过低?
实际上,这些担忧并非空穴来风。日前,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就这一年来网约车的改革情况披露,由于出租汽车行业新老问题交织、利益关系复杂,部分城市难以理清思路、拿出有效措施,有观望心态,一些城市改革工作滞后。
地方政府部门对新兴的网约车行业监管持以审慎、稳妥的态度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监管如果过于消极、严苛,就可能限制行业的蓬勃发展。在网约车改革方向已明、顶层设计已定的前提下,各城市理当更积极、更主动行动起来,一方面积极推进新政落地,一方面根据市场反应对实施细则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实际上,面对互联网时代不断涌现的新业态,公共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除了要坚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还需建立动态调节机制。网约车新政包括各地实施细则,本身就是暂行办法,鉴于网约车市场出现的新变化,有必要对这些暂行规定进行评估与修正。
已经拥有合法身份的网约车,要行得更稳更好,也需要一套规范合理的管理法规,如此才能确保这项创新之作,在经历争议和磨合之后,能稳稳转变为亿万公众可享受的现实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