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
《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范围。通俗的理解,就是一些路边摊贩将得到放宽,今后不必再苦于无证照经营,有了合法出路。
监管改革,一个趋势是从管理本位走向服务型、人性化。放宽监管不只是一个理念,前提是做足了功课:一些无证照经营的路边摊贩,比如油烟问题、噪音问题、占道问题等等,如果都能通过细致入微的日常管理予以有效规范调整,那么放宽准入门槛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放”不等于放任,放的是门槛,收的是规则,在不依赖前设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更多事中、事后的监管投入,放宽门槛其实是构建一种更先进的监管模式。
放宽门槛更在于激发市场活力。无数普普通通的人,在一个城市打工、创业,起初往往怀揣着简单的谋生之念,或是一些朴实的梦想,他们希望的是起步能够更容易一些,门槛可以再低一点,能够在一个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中一步步打拼、成长。路边摊贩看起来不起眼,在一个体量庞大的市场中甚至显得微不足道,但毕竟为普通人、尤其是底层人存留了一个空间,也是为他们留下了一个个机会。
过去,城市治理对待路边摊贩往往不太友善。在一种观念里,路边摊贩代表的是低端业态,是脏乱差的代名词,让监管者头疼。整治市容环境,往往视路边摊贩为麻烦,视为大清扫的对象。随着现代治理理念的进步,监管更着重细致入微的努力,越来越追求精耕细作的城市秩序。《办法》的出台是一个标志,意味着市场环境会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越来越包容,给民生、给底层有更多的照顾和提携。
任何一个城市,无论产业多么发达,消费水平多么高,路边摊贩代表的一类低层次的谋生者、创业者或者消费需求总是客观存在的。城市发展,产业升级、消费提档,乃至市容环境的改善,都有一个客观过程。通过现代治理引导、鼓励,加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不应忘记为低端业态打开方便之门,等待那些低层次的需求慢慢发育成长。在一个有包容性的市场环境中,所谓“劳动密集型人口”有更多和更好的机会,也会慢慢成长,进入现代高端产业的领域,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