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四大协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
《意见》一出舆论哗然,有言论称:烂片终于有人管;也有言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影视公司已将单纯的“片酬”转换为股权和分红,甚至为保证演员的高额片酬不惜提升整体的项目成本。
照此来看,演员天价片酬的影视“乱象”依然无法得到解决。《意见》的出台是为了遏制影视圈“天价片酬”的乱象,规范演员的职业操守,整肃行业风气,终其目的在于影视作品质量的再塑造,对于一些炒作自己、图虚荣、图名气而不追求事业的演员来说无疑是一种约束。但“限酬令”由于施行过程中情况复杂,具体实施细则有待完善,加之演员高额片酬的乱象也并非一人漫天要价所导致。因此,影视文化市场“内容为王”的春天还在路上,“限酬令”的出台需警惕越“限”越高。
新媒体生态下的宣传渠道增加了投资成本。一直以来,当下演员的“天价片酬”常常以“过去”为参照,片酬在客观上的翻番式增长无置可否。实际上,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作品宣传提供了丰富性、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宣传的多样性让投资成本提升,片酬自然水涨船高。另一方面,“炒作”、“水军”等新媒体的宠儿崛起,明星为了包装自己,不惜斥巨资利用网络平台优势,形成话题炒作,助力新剧在日益丰富的影视文化作品中脱颖而出。总之,这一时期,宣传相比过去成为作品能否抓住观众“第一眼”的关键。
置于公众视角下的明星群体面临职业尴尬。明星的私生活相比过去被全方位地置于公众视角下,天花乱坠的“八卦绯闻”让观众难以辨别真假,却助力了明星话题度。从某种角度而言,明星如今的“片酬”相比过去似乎也并不“高额”,出道的明星纷纷自立门户,成立个人的工作室,在接公告、私人助理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并不容小觑,真正到自己腰包时,或许与过去的明星片酬不分伯仲,甚至有明星在此《意见》出台后,高喊“要吃土”。因此,在“限酬令”之下是否会起到反弹的效果,甚至越“限”越高?这与影视文化市场的整个生态产业链密不可分。
一直以来,影视文化市场的乱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剧情内容粗制滥造,参差不齐。特别是随着穿越剧的火热和IP剧的兴起,演员的片酬水涨船高,几近翻番式增长,有时一部剧就火了一个明星,一部剧也可能成为“现象级”,火热剧及其演员带来的产业链产生了高额利润,对影视制作的任何一方而言都想要分一杯羹。
另一方面,宣传造势大于作品本身。相比过去的影视作品,当下的影视剧更擅长利用线上平台进行预热宣传,宣传的形式、内容远大于作品本身,很多火热的电视剧最终以“烂尾”形式惨淡收场,“替身”、“抠像”等促成的影视作品观众也并不买账。简言之,高投资、高回报、高风险的影视作品助推了演员片酬近年来的翻番式增长,而同质化、参差不齐的影视乱象背后也有演员高片酬的助力。
如此往复,影视文化产业链的恶性循环是导致演员天价片酬的根本。
“德艺双馨”是对从事艺术工作者的崇高敬意,也是观众对深得口碑的艺术家们的认可和赞誉。《意见》的出台为娱乐圈提供了更好的生态环境,也像是一个“引导”,引导演员向“作品”看齐,而非一味地向“钱”看齐。
归根结底,影视作品的成功最终将由市场检验,观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