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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优惠”不应成“双11”标配

http://www.newdu.com 2017/12/5 经济参考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据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显示,在“双11”整个体验周期内,先涨价后降价、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预售价格频繁变化、定金随意变动和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对此,有网民表示,电商虚假价格顽疾必须解决,要通过监管、平台自治、消费者教育等举措,使“假优惠”不再成为“双11”标配。

  价格陷阱防不胜防

  有网民反映,价格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比平时便宜甚至更贵了,原价不真实,优惠名目繁多很“烧脑”。

  有网民发现,“双11”以“超低心动价”买回的商品,平时也能以类似价格或更低价格在同一商家买到,根本没必要为了这个价钱在“双11”期间“抢抢抢”后再“等等等”。

  有网民反映,有些商家“双11”促销时推出“满减凑单”“跨店铺津贴”“每日几次抽红包”等促销活动,在购买商品时有些适用一种优惠,有些商品同时适用几种优惠,有些商品在某个时间段适用某种优惠,让人感觉像是在做数字游戏,降低了购物体验乐趣。

  监管自管“一个都不能少”

  “双11”价格乱象并非今年独有,近些年相关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效果逐渐显现。不过,不少网民仍希望从宏观监管、平台自查、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发力,彻底消除促销价格乱象。

  首先,在监管方面,网民建议,平时执行好价格申报、备案制度,对价格误导行为要依法惩处,将电商平台的商品价格管理贯彻到每一个工作日。

  其次,在电商平台方面,网民“史洪举”说,电商平台有能力、有义务、有技术来规制先涨后降行为。在大数据被互联网企业充分运用的背景下,辨别什么是先涨后降,什么是真正的价格调整并不难。各电商平台有责任做到数据共享,或向监管部门开放一定数据资源,以便形成合力,全面围剿先涨后降的价格欺诈行为。

  网民“单身贵族”还强调,要让电商真正依法规范运营,除了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其违规行为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电商在高额处罚面前低头认错,杜绝再次违法。

  (记者 于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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